About Faith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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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少驊|Jeff Tsui畢業於澳洲悉尼科技大學。先達智能有限公司及易訊咭科技有限公司創辦人及行政總裁,多年從事VIP、會員、客戶管理方案及諮詢服務,經常主講有關全球「客戶關係管理」(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, CRM)趨勢,為多間報刊撰寫企管文章。

Saturday, September 30, 2006

《出位信徒》:讓別人好過一點

從澳洲畢業回港不久,我參加了記者團契的聚會。席間,有人問:「你的理想是甚麼?」我的答覆是,當一名成功的記者。

這個答覆看來不甚「屬靈」,或許有人會期望我的答覆是,如何在工作崗位見證神,或如何使用神給我的恩賜事奉祂,或如何如何的為神幹一番事業。

但我的理想竟然如此平庸,與一般非基督徒沒兩樣,實在有點虧負了弟兄姊妹的期望,辜負了神的救贖大恩。

即使神沒有呼召作全職事奉,也好應該利用工作的機會,向同事傳福音,或是在工餘多參與教會的工作,這樣才算活得有意義,也才堪稱為基督徒的理想,正如聖經的教導,我們應多思念天上的事,不應只是思念地上的事。

這是一種對生命意義和道德的詮釋。在教會裏,從來沒有人質疑傳福音和事奉的價值,只要你肯做,就是對的,凡是攔阻的,就屬於魔鬼。所以,只要你高唱「多事奉、多傳福音」,你就一定是靈命長進的信徒。特別當「要收的莊稼多,作工的人少」的時候,有誰敢說即使傳福音和事奉也可以是錯的呢?

是的,上述的邏輯也可以是錯的!

當今教會已陷於人手荒,這個反調實在不太合時宜,只怕弟兄姊妹看了,更加不投入事奉崗位,教會的處境就更困難了!

這實在也是筆者的憂慮,想了很久,終於還是決定寫了這篇文章,因為筆者相信,作工的人少是因為信徒受到不正確槪念的捆鎖,缺乏真正的動力投入事奉。一些過去曾積極事奉的信徒,也會筋疲力竭的退下來。

問題是出自這種對生命意義和道德的詮釋,究竟在平日的生活裏,甚麼才「值得」做,甚麼才「應該」做?

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,先說出一個標準的例子:

大偉是一名文員,也是虔誠的信徒,平日在公司裏,常向同事傳福音,他心想這是工作的最重要意義。他很少參與超時工作,因為要趕赴教會開會,或是探訪,或是開小組等。如有需要,他會向公司請假,參與一些大型的事工。
筆者一向認為,每個人只需向自己的生命負責,旁人實不應多加指點,重要的是他活得自由和快樂,他感到生命的積極和意義就可以了。所以,大偉只要不把自己的價值觀强加別人身上,問題是不大的。


不過,大偉的生活形態也可以影響到別人的,首先,老闆聘用他,是希望他專心工作。若在工作時間內常常只顧著傳福音,大偉就有負老闆所託。另外,大偉拒絶超時工作,也可能因而加重其他同事的工作量,若是在見工時已有默契本無可厚非,但大偉若選擇在公司極度忙碌時請假,為的是要從事他認為更有意義的教會工作,老闆不悅,同事埋怨,他們對基督徒的印象亦會大打折扣。

究竟我們的信仰提供了一個怎樣的價值觀和道德觀?使徒保羅曾說:「若有人不肯作工,就不可吃飯!」(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0節)也在不同的書信裏,教導我們如何作丈夫或妻子、父母或子女、主人或僕人。概括而言,保羅教導我們的是如何作一名負責任的人。

在神的創造裏,神說一切是美好的,其上並沒有無意義的東西相反,在生活的不同範疇、在大事或小事上,我們都可以有所學習、有所啓發,豐富生命,重要的是我們時常與神保持良好的關係,活祂裏面,也讓祂活在我們裏面,則一切都能成為美好和有意義。

基督徒的道德觀必須從周圍的人倫處境彰顯出來,也就是說,我們先要考慮周遭人羣的福祉,不論是陌生的或是相交的,不論是知心的或是生疏的,我們都需關注他們的好處。基督徒不需要把道德的調子高唱入雲,說甚麼神而活,彷彿不吃人間煙火,或是以屬靈之名使別人受損,甚而成為「吃人」的教條。

基督徒需要向神負責,但這並不抽象,也不高深,正如耶穌所說:「這些事你們旣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作在我身上了。」(馬太福音二十五章40節)使徒雅各又說:「在神我們的父面前,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,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,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。」(雅各書一章27節)所以,基督徒要向工作負責,應竭力做到最好,即使以所謂「世俗」的標準來衡量,也能嬴得同業的讚許,這種責任心的表現本身,就是一種無言的見證,當我們要向同事們開口傳揚福音時,必然事半功倍。所以,教會的工作不一定要成為我們生活裏的首要任務,各人在不同的崗位上均要盡忠,要把我們生活的每一層面也盡量做好,也要使身邊的人因我們得到祝福,這個祝福包括了使別人的生活可以好過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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